|
李久祥,江西余干人,1971年5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中级法院民六庭审判员、代理审判长,二级法官。在市中院工作以来,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3次被评为先进个人,4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参加工作十余年来,他怀着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勤奋刻苦学习,努力争做专家型法官,以过硬的职业能力和司法水平赢得广泛赞誉。他自觉适应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深入钻研法学理论,学习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够娴熟运用法律解决各种纠纷;善于将新理论、新知识运用到审判工作实际,站在学术前沿思考各种法律问题,是所在部门的审判骨干和业务尖子。多年来,他以扎实的法律理论素养和精湛的审判技艺,优质高效地审理了大量案件,承办了一大批新型、复杂、疑难案件,2005年办案达210件。
在审判工作中,他勤于思考、勤于研究,善于从纠纷背后的复杂社会经济关系中发现问题,从中寻找审判规律、总结审判经验。几年来,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先后撰写了《离婚案件中福利房处理若干问题研究》、《侵害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研究》等多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对当前民商事审判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不少极具价值的独到见解。(王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