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个认识误区
1、把“创争”活动这一提升每个单位、企业和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系统工程同开展一般性的活动等同起来。认为开展不开展无所谓,有的同志甚至有逆反心理,认为活动太多了,都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不高度重视,不下力气抓这项工作。有的单位至今没有把开展“创争”活动列入工作议程。
2、认为“创建学习型组织”主要是解决人们的学习意识和学习方法问题。这种看法是肤浅的。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理论是当今世界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其根本点是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用新的认识论指导、整合、创新管理方法,从而使每个单位、企业和干部职工都得到全面发展,迅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
3、认为“创建学习型组织”是工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工作,只要工会抓就行了。这种观点是十分片面的。学习型组织理论是在知识时代应运而生的一种管理理论,他的领导者既不是人事部门,也不是宣传教育部门,更不是工会组织,而应该是最高管理层。结合国内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的经验,我们应该明确一点: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活动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行政一把手负全责,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按照十部委的要求,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组织协调工作,履行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4、认为“创建学习型组织”就是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抓技术培训,抓岗位练兵,抓新知识的补充。这种认识也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我们认为这些内容都是创建学习型组织不可忽视的方面,但决不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理论的真谛。
二、三个行为要义
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要义之一是提升单位、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力。一个人或组织是否具有很强的学习力,完全取决于其是否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坚强的意志和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大量的实践经验。最新的管理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的竞争最终是学习力的竞争,而不是通常讲的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概念是动态的,人才竞争的背后隐藏着学习力的竞争。
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要义之二是使组织的每个成员在组织中“逐渐在心灵上潜移默化,而活出了生命的意义”。强调组织成员在工作中能体会到生命的意义,这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在组织中的全面确立和具体体现。一个组织只有让全体成员体会到生命的意义,把所有的潜能都充分发挥出来,这样的组织才有活力。学习型组织理论强调,必须充分让每个成员体现其生命价值(即自我超越)。企业在考虑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发展,以便有效地满足人的全面需求。特别是股改后的企业,如果不能有效地保障、维护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那么股东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也不太可能实现。一切改革,都不能忘记“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要谋求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互动多赢。
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要义之三是不断创新。只有使创新成为每个单位、企业的主旋律,才可能不断获得成功。只有把学习转化为创造力,才称得上学习型组织。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积累,通过学习;创新的起点,在于学习,环境的适应,依赖学习;应变的能力,依靠学习。因此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必须坚持“团队学习”、“全程学习”、“天天学习”、“终身学习”,必须使工作和学习一体化。
三、只有起点 没有终点
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机制包括领导机制、学习培训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机制等等。通过这些长效机制的不断完善,使单位、企业和干部职工形成共同愿景。要利用一切手段,宣传教育干部职工(教育者要先受教育,教育是党政工团的共同职责),特别是运用典型引路这个好方法,把单位、企业的愿景规划和企业精神变成干部职工的共同愿景、工作坐标,从而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产生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
要把“创争”活动同文明创建、创先争优、青年文明号、职工之家评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搞单打一。要把“创争”活动同维权机制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工作、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开发干部职工的智力和潜力,使团队学习成为企业和个人全面发展、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不竭动力和源泉。
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同时,“创争”活动也是我们全面体现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面提升单位、企业和干部职工素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系统工程。因此,要不断学习、掌握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理论,绝不能只抓表象、不抓实质;只捡芝麻,不抱西爪;更不能简单模仿、搞形式主义。各级工会组织首先要把自己建设成学习型工会,工会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部委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弄清什么是真正的学习型班组织,从而在党委的领导下,更好地与有关部门一起真正形成合力,共同把“创争”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真正实现单位和职工互利多赢、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